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综合免税店 |
健康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日本小百货 |
60分钟 |
¥(人民币) 0.00 |
真珠文化馆 |
珠宝 ,玉器 |
60分钟 |
¥(人民币) 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深圳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燃油附加费;
2.当地旅游观光巴士(头尾的两天所使用的车为酒店巴士接送机,其余四天为旅游巴士)根据人数安排车型,执行一人一座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3.住宿:行程内当地4星优质酒店标准双人间(国内网评3钻),特别升级1晚当地5星酒店,1晚温泉酒店(温泉酒店不评星);
4.用餐:早餐为酒店内早餐(5个),午餐(3个)为1500日元/人/餐,特别升级(1个)价值3000日元银座烤肉放题,晚餐(1个)温泉内晚餐,餐费如客人未吃视为客人自行放弃恕不退还;
5.景点: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景区内观光车,缆车,园中园门票不含,游客自理);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日本旅游签证费+导服费600元/人(自备签证-200元/人);
2.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致的额外费用(如:罢工,台风,交通延误或变更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税涨幅,航空公司收取的行李超重费;
5.全程单人间房差2000元/人;
6.旅游意外险(请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7.始发地往返口岸/机场的交通费用;
8.转机及侯机的用餐自理;
9.持有外籍护照需加收1000元地接附加费用,港澳台护照需加收500元地接附加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16人,如收客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会提前5天更改线路出行或延期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不足16人时出团,我社将安排优秀领队兼地接导游。(※团队人数我司会以旅游车辆的坐位数合理分配,散拼团游客皆为全国各地散拼集结,报名者不得对团队人数与客源地有异议。※不足9人时出团将会安排小车,不派领队)
3.由于日本国情的关系,日本酒店的床相对都较小,带儿童睡一张床可能会带来不便,请酌情考虑;6周岁以下不占床价格为成价格8.5折,占床大小同价(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6周岁的小童)。若一成人带一未满6周岁儿童参团,则小童应占床为宜。
4.全程酒店正常情况下均为两人一标间,如报名时未提前告知,我社将自动安排您与其他同性别客人拼住。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有权拆夫妻或者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由于日本国资源有限,如所安排酒店旺季或标间爆满,我公司有可能安排两家酒店或会自动提升为单人房给各位客人(每人一间),不加收任何费用,在此告知。
5.客人如需要求享受单人房,我社将加收单人房差(日本单人房非大床或双床单住),单人间房型(房间内只有一张90cm-110cm不等的单人床)。
6.为了保证游客的旅行安全,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7.由于接待条件有限,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同行的人士参团。
8.65周岁以上人士,有特殊疾病或病史的客人参团,请报名前务必告知旅行社,此类客人参团需签免责协议,亲人陪同,以及购买含海外紧急救援的意外保险,敬请配合!!
二、特别说明:
1.日本酒店不设官方星级评审制度,无法与国内酒店星级相对应。行程中所标示的星级标准为日本业界的参考标准,当地4星相当于国内网评3钻、当地5星相当于国内网评4钻、5星国际相当于网评5钻,敬请留意。
2.根据日本的规定,凡身上有纹身者不可进入公共温泉,敬请留意!
3.暑假,樱花,红叶期间是当地旅游旺季或是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情况,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如因餐厅爆满或交通堵塞,行程中自费餐,导游将会以实际情况调整用餐时间,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4.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由2024年4月份开始,巴士服务时间为10个小时,巴士每天服务至晚上七时。
5.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否则签证自动无效。参加出境团队,需保证全程随团活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全程不得离团(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除外)。根据《旅游法》第16条规定,包价出境旅游游客必须随团活动和出入国境,游客因自身原因擅自脱团属违法行为,旅行社因此需要向旅游部门和驻外国领事馆报案处理,给旅行社产生不必要的人力服务成本等费用。游客擅自脱团造成合同履行终止,之后又要求变更恢复后续合同行程的,旅行社将按照《旅游法》第73条规定,向游客收取因此增加的费用1000元/天/人。
6.港澳台护照前往日本国免签证,但迁移未满7年的身份证书或旅游证,不拥有永久居住权利,前往日本国必需要有日本签证才能出行;可自行办理日本国签证,或委托旅行社办理日本签证;
7.港澳台免签客人:必须自行带上护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回乡证(香港/澳门)或护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台胞证(台湾)。外籍客人(免签或非免签国家):外国护照请确认您有多次往返中国签证,并自行处理前往日本的签证相关问题。如因您的回乡证过期,台胞证过期,中国签证过期等原因,导致不能出行,我司不承担责任,费用不退。如相关证件有涂改、破损以及护照未达到有效期6个月以上,均为无效证件;
8.如因客人个人问题导致如下情况:①机票未出的情况下拒签,需收取签证手续费及机位定金人民币1500元/人(樱花、寒暑假、春节、国庆等大假期需收取定金3000元/人),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②因客人自身原因而不能在中国关出境或在日本入境,则所有费用,恕不退款。③如行程过程中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不退任何费用。膳食由我司预先安排的餐厅,如团友不共同用餐,将不能退费,视为自动放弃!
9.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如导致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10.反馈时效:我们的接待质量将以您和您参加的团队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若您在游程中未提异议我们将视为对全部行程安排及服务质量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们地接方无法帮助您处理,故请在游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及时将自己的想法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由衷的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三、特别约定:
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1500元/人的违约金(樱花、寒暑假、春节、国庆等大假期需收取定金3000元/人);出团前14至11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70%的违约金;出团前10至8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5%的违约金;出团前7至6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出团前5个工作日至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全额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
温馨提示
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地接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在行程的自由活动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前往旅游购物商店,内容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编码:SZ-SWD-BCXY
购物点名称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时长
综合免税店 健康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日本小百货 60分钟
真珠文化馆 珠宝 ,玉器 60分钟
自费项目约定:此团无任何自费项目安排,也不允许导游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游客如有需求请主动向导游提出,并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责任。
*以上购物场所非强制性指定购物点,请旅游者按照自身需要自愿购买,受日本国内消费者相关法律保护*
二:相关约定:
1.本协议所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寄予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签署,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甲方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约定乙方协助甲方前往的购物场所,乙方承若购物场所所售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本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其它方面因素乙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乙方提醒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乙方协助安排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产品的,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的,旅游者需要将所购产品及售卖单据详尽完整的提交给乙方组团社,乙方组团社有协助甲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由购物场所评定是否满足退换货标准。对于旅游者自行前往购物场所所购买的产品,旅游者应当自行保留相关的完整购物凭证,询问商家关于退货的声明、退货联系方式。
2、旅游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应当在货品约定的可退换货期限内提出,并保证拟退换货产品(产品包装及相关票据)的完整性。旅游者在确定购物前务必与商家书面确认有关退换货的详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以退换货的情形、退换货的具体标准、步骤流程等事项,购物时应当向购物场所索取相应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予以保管。
3、特别提示:旅游者购买的免税健康食品类、免税化妆品类非伪劣产品不予退换货。如免税商品购物场所明确告知不能退换货的产品请旅游者谨慎购买。由此产生退换货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所退换货产品需外包装完好并未使用过,并由甲方承担退换货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组团社授权人为乙方代表人签字,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签名)不可其他人代签。
五:此补充协议是游客与旅行社双方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各持一份,具备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