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 欣赏名导演张艺谋得意之作,国际级桂林山水实景歌舞剧【印象·刘三姐】!
► 乘坐首批提档改造的豪华【四星船游大漓江·上舱】360°欣赏最美河流!
► 乘由人工撑的竹筏进行一场环保、原生态游玩《遇龙河双人竹筏漂流》!
► 游览唯一可以触摸的瀑布;感受走瀑戏浪,游山玩水的乐趣《古东瀑布》。
► 观桂林城徽原型《象鼻山》,象山水月起源地、交相辉映、千年为伴。
► 游览桂林地区美丽的溶洞--《银子岩》;游了银子岩,一世不缺钱。
► 游览国家AAAA景区《世外桃源》,陶渊明所著的《桃花源记》中描绘的意境再现!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高铁票:往返深圳北--桂林北二等座高铁票(具体车次以旅行社在出团前一天通知的车次为准,如安排的是广州中转的动车需多停留30分钟左右);
住宿:行程中已列明参考酒店(全程入住3晚当地指定准五酒店),如因旺季酒店房间紧张或酒店方面原因,最后确认酒店不是参考酒店中列明的,旅行社将按不低于原酒店标准安排;全程入住如下参考酒店:
桂林指定参考酒店:美豪丽致酒店、凯利国际酒店、盛悦丽呈、怡程酒店、美居酒店 帝凯酒店(A楼)
阳朔指定参考酒店:崧舍酒店、康铂酒店、新西街酒店、美豪酒店、笙品隐宿酒店
膳食:含3早餐3正餐(2个正餐为50元/人+1餐为船上自助餐)(十人一围台、八菜一汤,不足十人征得团友同意后按退餐费处理,酒店房费含早餐,自愿放弃早餐不退费用);
门票:行程内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交通:仿考斯特或2+1陆地头等舱旅游车(注:3人以下(含)用车5座、8人以下用车则改为其它商务车)
服务:桂林当地持证优秀导游服务;(接送站为旅行社工作人员不是导游)
注:如整团人数少于6人时,则安排司机兼向导,导游现退餐费;
小童:(2周岁-6周岁以下)含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及半价正餐;不占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高铁票,不含门票,其余产生自理(若有超高请现补差价)。
大童:(6周岁-12周岁以下):含半价往返高铁票、全程景区门票、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及半价正餐;不含床位及早餐,其余产生自理。
婴儿:(2岁以下):仅收车位费,其余产生自理!
购物自费:全程不进购物店(市民超市除外,不算购物店);全程无自费(景区小交通除外)。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费用不包含
1、非行程内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2、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铁路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3、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承保年龄上下线为:出生1岁到100岁;对于70周岁以上的游客,保险公司只按以上保额赔付50%,保费不变。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如12306系统无票,需要抢票,大人小孩座位均不在一起,甚至不在同一车厢!尽请谅解;
2)此线路为当地成团,每团人数不超16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6人时,我社接待标准是司机兼导游,退餐费客人自理!
3)行程中均无安排全陪或领队随团服务。
4)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
5)酒店住宿按床位安排,有可能出现单男单女,如遇此情况我社将安排同性别游客拼房住宿,如客人拒绝此安排,则游客须另行补足单房差。
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将拒绝上车。
7)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门票已按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任何优惠证件,恕无退还。
8)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9)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不接受未成年人,在没有成年人(父母长辈)陪同下报名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1)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以上行程及产品说明之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同意并遵守约定及旅行社安排。
客人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