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费 用 包含
1、交通旅游巴士,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个正座。(此团为散客拼团,在重庆段我社单独安排车辆接送,无导游)
2、住宿精选3晚市内携程四钻酒店,武隆入住携程三钻酒店。
重庆4钻参考酒店:奥蓝酒店、重庆千合假日酒店、重庆华奕酒店、伴山子语酒店、圣嘉酒店、禧满鸿福酒店、桃乐源酒店、慧苑酒店或同级酒店
武隆3钻参考酒店:玖浩别院、松茂大酒店、山景城、卸甲、陈家花园、大自然、橙子、柒遇、塞拉维等或同级酒店。
3、门票:包含景区首道大门票。(天生三桥、仙女山、白马山、长江索道单程票)
优惠证件: 所有门票价格均按团队优惠票核算,凡持优惠证件、免票证件以及享受优惠政策游客均不 再重复享受优惠。产生半价门票、免票门票全程无费用可退。
【备注:武隆景区均需现场稽核查验身份证件,团队结束后导游返还回客人】
4、餐饮:4早3正餐,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早餐为酒店含早,行程中所含餐不用不退。
5、导服:中文持证导游服务。
6、儿童:1.2米以下儿童只含旅游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住宿、早餐、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米以上按成人操作,无任何优惠可退。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费 用 不 含
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自愿消费项目:
1、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天坑出口电瓶车15元/人、渣宰洞换乘车20元/人
2、因个人产生的其他费用
1)行程中景区内讲解费;
2)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3)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自费项目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1 天生三硚换乘车+天龙旋梯+乌江画廊游船+综合服务费=225元/人 必消打包价198元/人,落地参团后请交于导游。
2 山城夜景 100元/人起 自愿选择
3 飞天之吻 60元/人 自愿选择
4 8D巨幕影院 30元/人 自愿选择
5 玻璃跳台 25元/人 自愿选择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三)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
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
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游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
游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
游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
游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
旅游重要告知
1、所有参加旅行的客人请务必要带个人身份证;重庆住宿实行一人一证;
2、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间,请自补房差;
3、有慢性病者报名时请注明健康情况,有急性病及传染病者我社不接受报名;
4、以上行程均为散客拼团,行程中所列火车时刻仅供参考,以铁道部当时公布为准;往返火车铺位/座位根据报名时间随机分配;因游客人数变化较大,故每天的导游或车型都有可能变化,导游联系方式及车牌号较晚才能确定;但导游会在出发前一天的18:00左右给游客发短信,21:00左右会电话通知联系,通知车牌号码及注意事项;若21: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请游客速与我社联系,谢谢!
5、所列游览顺序、景点游览时间为正常情况下的计划时间,不包括换乘交通工具的等候时间,不适用
于节假日、旺季景区游客较多的时候,具体视实际游览情况而定;用餐时间不规律,请自备少量干粮。游客请务必提前十分钟到约定的地点集合乘车,超过约定时间且无法联系上即按合同条款中当天退团处理;车上请相互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身份证原件及合同请随身携带!景区游客较多,为防止失去联系,请游客一定随身携带导游或司机的联系电话;我社提供的接送服务因市区交通状况可能会导致部分游客等待时间较长,敬请谅解!如因我社提供的车辆未能按约定接送站或酒店,导致游客自行打前往集合地点或酒店,因此发生的打车费用由我社承担!(游客凭此期间的出租车发票找地接导游直接报销)。
6、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7、我社按行程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如遇不可抗力需要调整景点或游览时间,导游会提前向游客做出说明;游客也请配合导游完成行程,请勿随意行事,以免影响行程;游客如中途离团请务必告知导游并签字确认,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团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误车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8、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如因自身疏忽发生财物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9、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第一时间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